柳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信息来源:柳州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5-06-12 17:50 【字体: 小 中 大 】
柳州市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柳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2 5 年 6 月 12 日 )
根据 柳州市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 市 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 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 [1] 19404 个,从业人员 99200 人,分别比 2018 年末增长 7.0% 和 18.1% 。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 57.6 % ,零售业占 42.4 %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 54.1 % ,零售业占 45.9 % (详见表 4-1 )。
表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 98.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 0.06% ,外商投资企业占 0.03% 。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 98.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 0.6% ,外商投资企业占 0.4% (详见表 4-2 )。
表 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 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1602.41 亿元,比 2018 年末增长 80.3% 。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1332.60 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269.81 亿元,分别比 2018 年末增长 127.0% 和下降 10.6% 。负债合计 1209.61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916.72 亿元(详见表 4-3 )。
表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23 年末,全 市 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 2201 个,从业人员 39128 人,分别比 2018 年末增长 40.8 % 和 26.9 % (详见表 4-4 )。
表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 99.7 % 。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 99 .96 % , 港澳台投资企业占 0. 04 % (详见表 4-5 )。
表 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 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258.44 亿元,比 2018 年末增长 30.2 % ;负债合计 178.37 亿元,比 2018 年末增长 45.0 % 。
2023 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53.97 亿元,比 2018 年增长 27.3 % (详见表 4-6 )。
表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三、住宿和餐饮业
2023 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 1517 个,从业人员 20991 人,分别比 2018 年末增长 69.3% 和 61.0% 。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 25.4% ,餐饮业占 74.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 34.0% ,餐饮业占 66.0% (详见表 4-7 )。
表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餐饮 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 99. 5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 0.3% ,其他统计类型占 0.3% 。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 99. 4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 0.6% ,其他统计类型占 0.06% (详见表 4-8 )。
表 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港澳台 投资企业
2023 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68.85 亿元,比 2018 年末增长 118.2% 。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45.97 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22.88 亿元,分别比 2018 年末增长 103.8% 和 154.2% 。负债合计 47.49 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 36.75 亿元(详见表 4-9 )。
表 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3 年末,全 市 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2577 个,从业人员 13837 人,分别比 2018 年末增长 13.8 % 和 42.1 % (详见表 4-10 )。
表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 99.7 % ,港澳台投资企业占 0.2 % ,外商投资企业占 0.2 % 。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 99.8 % ,港澳台投资企业占 0.2 % ,外商投资企业占 0.1 % (详见表 4-11 )。
表 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 主要经济指标
2023 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125.63 亿元,比 2018 年末增长 49.2 % ;负债合计 58.18 亿元,比 2018 年末增长 95.2 % 。
2023 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70.88 亿元,比 2018 年增长 29.8 % (详见表 4-12 )。
表 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2023 年末,全 市 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 122 个,从业人员 23547 人(详见表 4-13 )。
表 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
2023 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129.03 亿元;负债合计 12.75 亿元。
2023 年,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6.09 亿元(详见表 4-14 )。
表 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注: 表中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不包括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监管的单位。
2023 年末,全 市 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 2349 个,比 2018 年末增长 17.0 % 。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400 个,比 2018 年末下降 40.5 % ;物业管理企业 644 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 756 个,分别比 2018 年末增长 32.8 % 和 33.3 % 。
2023 年末,全 市 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32296 人,比 2018 年末增长 5.4 % 。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5327 人,比 2018 年末下降 49.5 % ;物业管理企业 18712 人,比 2018 年末增长 28.2 % ;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 3992 人,比 2018 年末增长 28.1 % (详见表 4-15 )。
表 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 99.3 % ,港澳台投资企业占 0.3 % ,外商投资企业占 0.2 % 。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 99. 3 % ,港澳台投资企业占 0.2 % ,外商投资企业占 0.5 % (详见表 4-16 )。
表 4-1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 年末,全 市 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5046.45 亿元,比 2018 年末增长 37.3 % 。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4162.54 亿元,物业管理企业 59.70 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 128.54 亿元,分别比 2018 年末增长 17.5 % 、 529 .1 % 和 238.8 % 。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 3602.23 亿元,比 2 018 年末增长 44.2 % 。
2023 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49.05 亿元,比 2018 年 下降 14.2 % (详见表 4-17 )。
表 4-1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23 年末,全 市 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9372 个,从业人员 115567 人,分别比 2018 年末增长 26.4 % 和 58.0 % 。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 10.9 % ,商务服务业占 89.1 %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 4.8 % ,商务服务业占 95.2 % (详见表 4-18 )。
表 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 99.7 % , 港澳台 投资企业占 0.1 % ,外商投资企业占 0.1% 。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 99.8 % ,港澳台投资企业占 0.1 % , 外商投资企业占 0. 0 1% (详见表 4-19 )。
表 4-19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 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2848.73 亿元,比 2018 年末增长 8.2 % 。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43.35 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2805.39 亿元,分别比 2018 年末增长 190.0 % 和 7.2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 1564.97 亿元,比 2018 年末增长 27.3 % 。
2023 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94.54 亿元,比 2018 年 下降 24.5 % (详见表 4-20 )。
表 4- 2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1] 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1] 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 2023 〕 14 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 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表中单位数量过少的用NA表示。
[3] 表中 有数据不足计量单位的,均用“ ... ”表示,“ — ”为无或不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