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发大厦房产出租再次公告|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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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为一个交租周期,首期租金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剩余每期租金应于每年11月20日前支付。房租前两年的年租金保持不变;后三年的年租金在前两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100000元押金。
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付清首期价款。
1、主体资格:需要提供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2、信用要求: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违约事件及税收违法记录。报名主体需提供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企业、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的报名承诺函。